
鲲鹏物业秩序员勇闯火场救下7人
信息来源:鲲鹏物业 发布时间:2013/5/3 阅读:36732011年11月17日凌晨三点零五分宁乡行政中心第二办公区物业服务中心秩序部贺庆林、谈志军、罗其录三人在宁乡第二办公区大门岗值班时,突然闻到焦糊味,四处观察后发现大门外东侧200米处一栋民房(和平楼)洗手间窗户有火光及浓烟冒出,秩序班长贺庆林在电话报告物业公司现场负责人曹武后,按要求立即拨打119报告火灾情况,并安排队员罗其录留守岗位保持与消防队的联系同时做好迎接消防车的准备,同时带领队员谈志军携带灭火器奔向火灾地点。到达火场后两人立即叫醒民房内的住户,按照日常培训的消防知识,先切断电源,找到水源和灭火器(该民房起火部位为一歌厅)与住户一起将展开灭火,3点20分火灾被扑灭。确认现场安全后贺庆林联系服务中心负责人及消防队报告火灾扑灭情况。
2012年2月2日早上七点十分,服务中心秩序队员刘雪如在办公区大门口值班时听到附近老电信局家属楼4楼有人喊“救命”, 经查看有浓烟冒出,疑是起火,立即通知当值主管谭帅。当值主管马上组织正在交接班的晚班领班贺庆林、白班领班喻明辉及秩序队员刘雪如、谈志军、范科良、罗其录、吴强元、曾立远携带灭火器奔赴起火地点,同时拨打119报警,并电话通知服务中心负责人曹武;谭帅等人赶到起火的住宅楼下,发现起火点位于一楼的一个住户家中。此时,该住户一家三口已经跑了出来。其中两个大人被熏得浑身乌黑,只穿着睡衣,抱着小孩站在楼前地坪上,惊慌失措。此时失火房屋内的火势已经相当大,滚滚浓烟不断从门口涌出,沿着楼道直往上冲。来不及多问,谭帅等人提着灭火器向失火房间冲去,以抓紧时机控制火势。可是,当他们来到门口时,却发现防盗门锁闭无法打开,不能进入房内来火。情况万分危急! 服务中心负责人曹武赶到现场后,立即安排队员范科良守在家属楼路口,以便在消防队赶到后能第一时间将其指引到现场。同时要求谭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沿着楼道搜索各户被困人员。经过紧张地逐户搜索,他们找到了没来得及撤离的7名居民。在他们的组织与引导下,这7人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很快撤到了楼下,其中,2名行动不便的老人,由施救的保安背到了楼下。等他们把人救出后,消防官兵赶到了现场,很快控制住火势,并将大火扑灭。事件中除失火住户喻朝辉外无一人受伤。
2月24日,在宁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鲲鹏物业宁乡区域相关负责人陪同下,鲲鹏物业宁乡县行政中心第二办公区的保安代表,将自己和同事所获得的1000元奖金全部捐给了在20多天前遭受火灾的喻朝辉老师。
后续情况:
2月6日《今日宁乡》报第三版进行了专题报导。
2月7日宁乡政府网进行了报导。
2月8日《长沙晚报》A4版进行了报导,各门户网站进行了转载。
2月27日宁乡政府网在雷锋传人栏目做了典型推介。
宁乡县委创先争优简报36期做了典型人物推介。
2012年5月中国文明网推介为中国好人榜6月份见义勇为先进候选人。
2012年12月11日长沙市公安局对物业公司项目主管曹武发放了嘉奖证书。
2013年3月,经宁乡县人民政府批准,2012年2月2日在县行政中心第二办公区机关外救火,施救群众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并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喻明辉、贺庆林、吴强元、罗其录、范科良等8名同志荣获中共宁乡县委、宁乡县人民政府2012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称号。
各媒体对事件进行报道:
长沙晚报报道版面
今日宁乡报道版面
鲲鹏物业参与救火员工荣誉证书:
